前几天重读《孔乙己》,发现许多不同。上学那会儿学到的版本是,会认为孔乙己是一个迂腐呆板的老学究,在动荡的半封建半殖民的旧社会难以混得温饱,短衣帮是一群冷漠的看客,看着这个迂腐可笑的书呆子。但这一回重读,我发现鲁迅这篇小说的含义和自己先前的认知大相径庭,鲁迅其实对孔乙己的态度是惋惜、怜悯的,甚至带有夸赞的。
《孔乙己》这篇小说收录在《鲁迅全集》第1卷457页到461页,只两张纸的厚度,就不重复故事内容了。
(资料图片)
首先,孔乙己在小说里,从来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关注。因为孔乙己不是他的真名。孔乙己的名字原文说是
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“上大人孔乙己”这半懂不懂的话里,替他取下一个绰号。
注释说,描红纸其实就是一种红色楷字,供儿童摹写毛笔字用的字帖,唐朝以前就有了,清代印的是“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也”……这些都是笔画简单,似通非通的文字。于是孔乙己这个名字与儿童启蒙的字帖相互映射,也就变成了旧时代科举教育体制的自指,而孔乙己这个人物一直追求的就是科举制度要求他的人生方向。
之所以没人关注孔乙己,甚至他的名字,下文有交代,原因就是孔乙己没有进学,半个秀才也捞不到。但鲁迅先生没有止步于此,他要更深入剖析一个事实,那就是他们在笑话的,是孔乙己的无能。当孔乙己要教温酒小二“我”回字的写法时,原文说:
我想,讨饭一样的人,也配考我么?
没有赚钱的能力,甚至被店小二也看不起。这是鲁迅先生批判科举制度的第一点:连短衣帮店小二都知道,科举考试为的是地位,不是知识。考上了秀才,短衣帮和店小二都会高看孔乙己。也就是说,孔乙己虽然读书,但他不是知识分子,他不是文人集团的人。这也是一处丁举人后来殴打他的伏笔。
连短衣帮和店小二都知道,科举带来的身份地位的变化非常大,但小说里却说孔乙己“没有进学”,这很奇怪,孔乙己想进学吗?想考秀才、举人吗?想,肯定想。鲁迅先生有交代,要看注释才能知道。这就要提到著名的四个回字的情节了。尾注中说,回字通常只有三种写法:回、囘、囬。重要的是第四种回,写成这样,一个口,框住一个目,电脑都打不出来。它出自《康熙字典·备考》,非常少见。《康熙字典》的介绍说:
原书四十二卷,附《补遗》,尽收冷僻字;再附《备考》,收有音无义或音义全无之字。
《康熙字典·备考》卷收录的全部是没有意义的文字。换句话说,孔乙己为了备考,甚至连没有意义的字都学了,因为当时的教育大纲里就大多是这些没用的知识。也就是说,当时的科举教育体制,要求孔乙己学的知识内容,只在科举考试这一件事情上有用,它不提供生存技能的传授,也不提供更深层次的学术理论,就是考你不知道的。这是鲁迅先生批判科举体制的第二点:教的知识都是没用的知识,反过来说,学生学的都是没用的知识。
尽管想考秀才,但他依旧没有去进学,原因是什么?大家可以猜想一下了。我猜是家道本就穷困,因为他
穿的虽然是长衫,可是又脏又破,似乎十多年没有补,也没有洗。
家里穷,让他没有办法继续考试了。只有家里有钱,才能支撑自己的学生长久地考下去,长久,意味着概率增大,家庭富有也意味着作弊的可能性增大,一旦成功,直接“人上人”了。别忘了,鲁迅先生家道中落,原因就是爷爷参加舞弊被抓。鲁迅批判科举制度的第三点,就是科举是有钱人的晋升通道。
孔乙己没钱,为了读书,他只好在抄书之外去偷书,经常被人打。但要注意,他从没有偷过钱。现在偷书的情况也有,如果你们买二手书,经常会看到印着某图书馆藏的绝版书出现在市场上。
如果站在孔乙己的角度,那么他的所谓被笑话的一些事情,就变得情有可原,甚至有理有据了。比如对“偷”和“窃”用法的争辩。“窃”在《古代汉语字典》第1164页显示有三种解释,分别是:
偷、盗。
副词,偷偷地、暗地里。
谦辞。私自、私下。
“偷”在第1487页,含义就多了,有六种,我列在下面:
浇薄,不厚道。
苟且,怠惰。
偷窃,偷盗。
窃贼,小偷。
抽出。
暗中,悄悄地。
对于孔乙己来说,他承认了自己是偷东西了,但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不厚道的,也不认为自己是苟且和怠惰的。所以他读书又买不起书的时候,只好去偷书,偷书啊,又不是偷钱。我们曾以为店小二说孔乙己“好喝懒作”是他的真实情况,因为有时候他是不摆摊抄书的,不谋生,甚至要偷。但却有一点让人好奇,孔乙己抄书不挣钱,但从不欠店里的钱。这要结合鲁迅先生的暗示,孔乙己不摆摊干什么呢?最后为什么会偷到丁举人家里?在短衣帮看来,孔乙己是偷书的,但孔乙己偷书则是为了读书,最后偷到了丁举人家里,被打断了腿。这里肯定也是偷书无疑了,不然怎么有钱人家不去偷,反倒去一个举人家里偷东西?
也就是说,孔乙己的情况放到现在,就是家庭贫困学子,受到科举教育体制的鼓动,一边给人补课赚点生活费还账生存,一边继续苦读没用的知识考研。而鲁迅先生对孔乙己个人的努力是赞同的,他是这样描写的:孔乙己觉得店小二认识一点字,就要教他回字的四种写法,尽管没用,但这可以说是他毕生所学;孩子问他要茴香豆,他也给了,尽管他自己最后护着说“不多了”,对待短衣帮这些没有文化的人,他也是秀才遇上兵,说也说不清,一股老学究但又蠢笨的样子。也就是说,孔乙己骨子里是希望学有所用,帮助别人的。所以,鲁迅先生其实是给了孔乙己相当正面的形象。
鲁迅先生批判科举体制的第四点,就是科举体制是吃人的,吃的就是孔乙己这样的人。故事结尾,被举人打断腿,其实是说明孔乙己的身份并不被文人阶层所认同,而且丁举人的做法更狠,要先让他写认罪书,原文说:
怎么样?先写服辩,后来是打,打了大半夜,再打折了腿。
这恐怕是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里唯一批判过的具体的人,他是科举体制内的人。这样的丁举人。和孔乙己一样的,也是个爱书如命,但做出来的事却残忍至极,甚至要让孔乙己先认罪,从精神上搞垮他,PUA他,然后再狠狠从肉体上摧毁他。这就是孔乙己心心念念要进入的文人阶层,科举圈子,这个阶层反而给了他最残酷的打击。
在鲁迅先生眼里,孔乙己就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。他说:“悲剧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个人看。” 孔乙己读书勤奋而努力,不欠人钱,时而偷书但不偷钱,教不识字的人读字,给孩子分茴香豆,最后,孔乙己不见了踪影,社会没有了他的容身之处。
孔乙己是想要跻身文人阶层而失败了的人,同样的,他也不被无产阶级或者说劳动阶层的短衣帮和店小二所认同,因为他赚钱的本事也没有,店小二的一段话其实就是真实的心声,他说:
孔乙己是这样的快活,可是没有他,别人也便这么过。
孔乙己对他们来说,也是苦味生活里的一剂调味,缺了他,地球依然转。在鲁迅的眼里,这些短衣帮也是值得同情的人。因为孔乙己很可能是他们每天高强度劳动下的唯一发泄口,没有别的娱乐活动,不可能去看戏、读书或者做别的精神文化生活。就像店小二那句略带悲悯的话:
可是没有他,别人也便这么过。
在这篇小说里,鲁迅先生可以说是从科举的本质,科举的手段,科举的目标人群,科举塑造的人渣四个方面,精准打击科举制度。穿长衫的年轻人,就是这样外部环境下的受害者。
穿长衫的年轻人,对一个家庭来说,他们上了大学,已经是所谓的“人上人”。而对于处在知识分子阶层的某些媒体来说,其实不接受他们是知识分子,更希望他们去做好一颗螺丝钉,就像丁举人和短衣帮二者合一了。
鲁迅先生在发表这篇小说时,曾经有一段《附记》放在末尾,《鲁迅全集》收录了下来:
本文发表时篇末有作者的《附记》如下:“这一篇很拙的小说,还是去年冬天做成的。那时的意思,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,请读者看看,并没有别的深意。但用活字排印了发表,却已在这时候,便是忽然有人用了小说盛行人身攻击的时候。大抵著者走人暗路,每每能引读者的思想跟他堕落:以为小说是一种泼秽水的器具,里面糟蹋的是谁。这实在是一件极可叹可怜的事。所以我在此声明,免得发生猜度,害了读者的人格。一九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记。”
是这篇小说被某些人误解为泼秽水的器具了,是这篇小说被某些人理解为引导为当时社会之堕落,乃至于孔乙己“好喝懒作”了,可鲁迅从未想过抨击孔乙己这样的人,也没有想过抨击短衣帮这样的人。就算鲁迅,也没有像某些人那样辱骂讽刺过一个青年群体。如果刚刚把我对丁举人的评价,放在某些人身上,会发现非常贴切实用,因为他们做出来的文章就是一个意思。(这就是孔乙己心心念念要进入的文人阶层,科举圈子,这个阶层反而给了他最残酷的打击。)
没有社会分工的孔乙己,只是时代的悲剧。他同情、怜悯、甚至有些地方还夸赞孔乙己。而出现悲剧的原因,永远不在舞台上,而在舞台之外。这是小说这个体裁力所不逮的地方。所以鲁迅先生后来以杂文居多,小说写得反而少了。
[责任编辑:linlin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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