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省医疗保障局印发《安徽省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方案》,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计划在2023年基本实现DRG/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统筹地区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、病种、医保基金。
DRG付费和DIP付费都是“打包付费”的一种形式。其中,DRG付费,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,将疾病按照严重程度、治疗方法复杂程度、治疗成本不同,划分为不同的组,医保以组为单位分别定价打包支付。DIP付费,即按病种分值付费,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“诊断+治疗方式”组合作为付费单位。
方案明确,2022年底,我省17个统筹地区全面开展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,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;2023年底,所有统筹地区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、病种、医保基金全覆盖;2024年底,基本建立安徽省统一、上下联动、内外协同、标准规范、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。
根据方案,相比国家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,到2025年底,DRG/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,基本实现病种、医保基金全覆盖。我省结合三年试点改革情况,将相关要求提前至2023年,2024年进行巩固完善。
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是一项系统、全面、复杂的深入性改革,与医保领域的其他改革均有着密切的联系。方案提出,将依托省医保研究院等高校智库、国家及省级DRG/DIP专家等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研究、效果评估,充分运用研究成果,结合各地改革经验,指导各地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套政策。同时,结合省级统筹,研究探索在DRG/DIP中选择一种支付方式深入推进。
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改革将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、调节医疗资源配置中的杠杆作用,激发医疗机构控制成本、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,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,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权益。
[责任编辑:linlin]
安徽出台DRG/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建立医保支付新机制
安徽淮南发布意见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划清底线和红线
安徽宁国推行“亩均论英雄”改革督促企业转型升级 拓宽评价对象
安徽淮北7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 同步推进加装电梯工作
六安叶集区集中开工重点项目12个 集中签约5个项目
去年前11个月福建规上工业实现营收58520亿元
厦门海关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货值突破1亿元 指导企业提前谋划
福建四部门联合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完善主动服务机制
2021年泉州市新增台资农业企业12家 新引进台湾技术16项
福建南平正式启用省内首家台资公用型保税仓库 帮助企业灵活配置
山东已建立44家省级消费维权工作站 打通社会共治关键一环
山东修改完善出台新版企业注销指引 符合条件可直接申请简易注销